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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重庆万名律师进万村、入万户、助万企”民法典百日宣讲活动实施方案
2020-06-23 16:31:12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切实履行律师行业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职责使命,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民法典的精神和内容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市律师协会决定组织开展“重庆万名律师进万村、入万户、助万企”民法典百日宣讲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市律师行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贯彻落实“2345”行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律师熟悉法律法规的专业优势、精通法律实务的职业优势和融入经济社会的实践优势,积极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把民法典的运用贯穿到全力落实助企复工复产、矛盾纠纷化解、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和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点工作中,为服务人民高品质生活,夺取疫情防控全面胜利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二、活动主题
“重庆万名律师进万村、入万户、助万企”民法典百日宣讲活动
三、宣讲内容
(一)宣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宣讲学习民法典出台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
(三)宣讲学习民法典中与入村、入户、入企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四、具体安排
(一)做好周密部署。各区县(自治县)律工委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6月中旬,全面启动全市律师行业民法典学习宣讲工作。
(二)万名律师先行一步。全市律师全面系统学习民法典,把学习民法典、贯彻民法典与宣传民法典结合起来,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市律协班子和各律工委、各律师事务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带头研讨,带着责任学,带着问题学,坚持学原文、找不同、悟原理,在学精、学深、学透上下功夫,真正学懂弄通,自觉成为民法典的学习者、使用者、推动者。
(三)普法宣传进万村。要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深入基层,对全市11127个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进行民法典宣讲,每个村居法律顾问安排不少于一场次的主题宣讲,重点就相邻权、婚姻家事、继承等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讲解。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法治精神入万户。组织、动员全市律师上门服务,多形式、分层次、全方位开展民法典大宣讲,不断扩大宣讲覆盖面,利用院坝会、居民案件服务等形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人民群众了解民法典、懂得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律师要用喜闻乐见、贴近生活的方式和语言讲好法治故事,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及的相关内容,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解答好法律咨询。
(五)法治护航助万企。要把学习宣讲民法典与法律顾问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穿、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要主动做好行政决策、企业管理、生产经营合法性审查、当好法治参谋助手;依托重庆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志愿者服务团、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律师服务团等为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法治体检”“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活动,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助力企业稳产稳工稳岗;广大律师要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构建和谐稳定社会;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民法典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民事审判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为司法机关建言献策、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各区县(自治县)律工委要把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充分认识学习宣讲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真组织和安排好所属辖区律师事务所的宣讲工作指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上下联动、层层推动,扩大宣讲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律工委主任、律所负责人和党员律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带头参与学习宣讲,在全市律师行业掀起学习宣讲民法典的热潮。
(二)严把时间节点,细化工作落实。各区县(自治县)律工委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与各部门工作对接,密切沟通协作,增强宣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贯彻司法部倡导实施的每年每名律师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及早谋划、提前部署,制定详细周密、切实可行的宣讲活动方案和具体安排计划,把任务分解、细化,做到时间明确、人员明确、场次明确、听众明确,确保宣讲活动顺利开展。
(三)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借助司法行政、市律师协会网站、杂志、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推送民法典原文、解读文章、经典案例、学习心得、先进典型事例,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认同感,为深入开展宣讲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选树先进典型。学习宣讲期间,各区县(自治县)律工委将对民法典学习宣讲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予以通报;要适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总结存在的问题,推广经验做法,宣传先进典型;对学习宣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评优评先、宣传表彰等方面予以倾斜,进一步增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加学习宣讲工作的荣誉感、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