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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研究设立专门监督委员会和开展律工委监督调研
2020-08-18 13:42:04 来源:行政部 市律协
8月14日下午,市律协监事会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监事长彭静主持会议。副监事长龙云辉、甘伟宏、张宇龙、莫新耀和14名监事参加会议,副秘书长崔明强及秘书处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律协第七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增选了一批青年律师监事,为使增选的青年律师监事全面了解监事会职能,尽快融入监事会工作,切实履行监事职责,会议组织学习了市律协章程、监事会工作规则和监事会会议制度。
会议对监事会班子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强化条线监督和全面监督,推进实质监督,建立实行副监事长ab角制度。
会议决定设立律工委监督委员会、财务监督委员会、专门委监督委员会和专业委监督委员会,分别履行对区县律工委、财务工作、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并决定从非市律协现任理事、监事、专门委员会委员、专业委员会委员和区县律工委委员的律师中选任一批非监事委员参加专门监督委员会工作,提高监督效率和监督质量,扩大律师对监督工作的参与。
会议研究了开展区县律工委监督调研方案,决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带队,由全体监事组成5个小组,选取14个律工委进行监督工作调研,深入了解区县律工委工作包括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工作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和对行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区县律工委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彭静监事长强调,监事会良好的工作局面来之不易,全体监事要不负期望和信任,认真履职尽责,创新开展工作,做到善监督、能监督、会监督,充分发挥好监督作用。要加强监督的“三个能力”建设,提高学习能力、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提出意见建议的能力。要坚持监督的客观性、独立性和公正性,善于倾听和沟通各方面意见,增强监督工作的公信力。监督工作既要有“声音”,又要有“身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做优做亮专项监督,释放监督效能,彰显监事会制度价值。为加强对律工委、财务工作、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的监督,监事会新设立了四个专门监督委员会。要抓紧制定专门监督委员会工作计划,完善对接监督机制,探索有效监督方式方法,以监督促进市律协各职能机构工作的全面发展。要梳理监事会今年工作计划安排的完成情况,进一步细化方案和措施,深入推进全年各项工作的落实落地。要围绕川渝律师行业一体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建设的重点合作项目安排,做好与四川省律协监事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有关工作。要持续加强监督工作制度规则建设,尽快研究制定专门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律工委和专门及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履职评价监督办法、监督建议程序规范等规则,规范和完善监督机制。要加强监事会工作宣传,特别是监事会信箱的宣传,广泛收集和听取广大律师的意见建议,拓宽监督工作渠道,提高监督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