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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律师助力重庆破产法庭 高效审结重庆九七九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2020-08-24 15:17:26 来源:行业发展部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2020年8月18日,重庆破产法庭裁定批准重庆九七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七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重整程序。该案从指定管理人到终止破产重整程序,仅用时98天,是破产法庭成立以来审结的首例破产重整案。
3月9日,九七九公司因经营资金缺乏,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向重庆破产法庭提交了破产重整申请。截止3月31日,九七九公司资产约3.5亿元,对外负债约4.4亿元。经审查,重庆破产法庭认为,九七九公司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通过引入投资的方式,可能重新获得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继续进行工程建设的能力,其申请破产重整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遂裁定受理九七九公司破产重整案。
5月11日,重庆破产法庭指定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担任九七九公司破产管理人。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确定由律所企业重整清算中心陈国富、马永兵、刘潇、郝代东等律师的团队联合承办。
管理人接管九九七公司后,合议庭指导管理人迅速开展财务审计、发布投资人招募公告、保障单个债权人知情权、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等工作。同时,合议庭实地查看九七九公司在建项目,多次与政府相关部门、债权人、股东及意向投资人沟通交流。
7月23日,重庆破产法庭通过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了九七九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作了九七九公司财产状况、执行职务等报告,并提交债权表供债权人会议审核。8月11日,重庆破产法庭组织召开了九七九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除职工债权组因权益未受《重整计划草案》影响不参与表决外,其余各组均高票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有财产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收债权100%受偿;投资人保证向181位购房消费者及时交付房屋;普通债权清偿率达到69.7%,是破产清算状态下的两倍。
8月18日,重庆破产法庭裁定,批准重庆九七九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